喺數學入面,方程(或者叫方程式)係由一條或者多條等式組成。每條等式內,都表示兩邊表達式,係相等嘅。方程通常含未知數,以已知數去求未知數,從而得出答案,呢個過程叫解方程,而答案數字叫解。有啲方程,根本解唔到未知數。例如,兩邊係同一樣嘢,只係表達式唔同寫法,兩邊係永遠一樣,因此叫恆等式。而有一啲,兩邊表達式有矛盾,就叫矛盾式。
現代方程,都用西洋數學方式表達。
當中等號,分開兩邊表達式。呢兩邊表達式,都係相等。等號兩橫同長兼平行,代表相等。x 係未知數,3同5係已知數。求解得出x爲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