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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使用者討論:吉太小唯的話題

由 吉太小唯 摘要

越看越像,不多說。心有靈犀一點通。

Mydjsound (留言貢獻)

謝謝您仗義執言,不勝厚幸,無任感激。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不會,我也只是覺得兩方都有錯,但對方比較過火,把規定無限上綱。順便提醒你,自己的討論頁有權刪除不文明的留言,但本身也不能不文明。

Mydjsound (留言貢獻)

謝謝提點。

Chinuan12623 (留言貢獻)

Shugochara13456注意你用詞-我也只是覺得兩方都有錯,但對方比較過火

如無實證,最好是客觀點,觀後再語

我只以實況做認定,短期內對於Mydjsound被3人警告過6次,封禁2次,你竟會說出是我比較過火,標準?客觀?

討論頁當然有權刪除,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還是可從"編輯歷史"中來索引,所以大家都要慎思言行。

我如有對M之人身攻擊詞彙,M不必刪,可直接舉報我。而我認為M討論頁有一卡車數十句之人身攻擊詞彙,M如自信認為他那些不是影射罵人,那M也不必刪啊。內容留下,以後好索引。

Mydjsound封禁前之人身攻擊詞彙,我不會再拿出來舉報,但如於以後再發生,我還是會舉報,這不叫追擊,因追擊是無理找碴,如*M解封後持續擾亂提報就是追擊找碴,擾亂,如下: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04#User:Chinuan12623

摘前幾次提報Mydjsound於討論頁屢挑起非探討條目內容之話题,違反討論頁指引,擾亂、及人身攻擊時,AT管理員說-Mydjsound他繼續的話,請回報,我會以違反討論頁指引為由採取封禁)。舉報違規情事,是維基人之權利與義務,所以我會注意Mydjsound之言行。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斷章取義,我說是你把規定無限上綱,回復頁面也不是Mydjsound執行,且現今無指名道姓,路過用戶誰會直接與你聯想。

Chinuan12623 (留言貢獻)

你把規定無限上綱?)是那個規定,有,我改進;無,請停述。

假設我如也在我頁面指桑罵槐Shugochara13456,還因此被封禁一周是無禮不文明行為(如同M被封),我再將其中一段指桑罵槐你的話,公開展示於我的"用戶頁"來沾沾自喜,難道我也可以說-又無指名道姓,路過維友誰會聯想到是罵你。所以13456你要吞下去,不要太計較哦?

Mydjsound用戶頁回復頁當然不是Mydjsound執行,因他是當事人,也沒權限。前日是他人提報Mydjsound用戶頁的快速删除,Sanmosa報准後做的Mydjsound用戶頁快述刪除,隨後Sanmosa他反復不一,再回復,難道不應經由正式討論來決定Mydjsound用戶頁的删除去留。Shugochara13456 你認同Sanmosa已報准後做的Mydjsound用戶頁快述刪除他可獨斷回復,他有那權限(如果是Mydjsound私下請Sanmosa再回復,那問題就大了,私相授受?)。所以我將此"提刪"疑問再提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05#User:Mydjsound由社群眾決,是至當合宜。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從你舉例你也知道我在說人身攻擊。現在用戶頁就是沒指名道姓,你又硬要說別人指桑罵槐,你們互相這麼久當然直接聯想。問題是路過,點擊Mydjsound用戶頁的人是每個都會點進歷史看嗎?倒是你一直要反駁,知道的人只會越來越多。你要在你用戶頁指桑罵槐說我,無妨,我並不是你,不會把這種事看得這麼重。如要,請便,社群更能認清一個人的人格。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另外,快速刪除方針自己去看一遍,有「無問題的版本」就回退到那版本。

Chinuan12623 (留言貢獻)

1.你要在你用戶頁指桑罵槐說我,無妨,我並不是你,不會把這種事看得這麼重)。事不關己都說的很輕鬆,焚化爐、電廠當然要設,但設我家旁,打死不依。請注意我不是"反駁",我是指正跟舉報,真相只有一個,越說越明,我怎可讓M來誤解抹黑我,但陳述可讓社群更能認清M這個人也好。他一卡車的幾十句影射人攻,他講越多,只是顯示他的劣處,短期內Mydjsound被3人警告過6次,封禁2次,社群不是傻瓜。

2.快速刪除方針自己去看一遍,有「無問題的版本」就回退到那版本),說有問題是Sanmosa他,請注意他是有"展示報准"後來提刪,他如事後要自行提刪,不必再"報准"才執行回復嗎,他權限沒那麼大。你再看就算是M的擾亂行提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04#User:Chinuan12623 Sanmosa就以5人保留,來先行關閉討論頁說-快速保留擾亂性提報),但遭管理員指正逾越管理員權限。該提刪現不又繼續開放討論(8人保留),你對方針規則還不是熟悉之狀況下,而有傾向與同情M之言論,只是讓M認為他是對的,對他毫無幫助。

3.又你指原創,應是指"八百"警察用鋼剪甩剪民眾之視頻,我就一併告訴你,莫讓M用斷章取義AT"部份"字句來誤導你:

A.理論上有來源的是可寫上條目,但臉書、布落格、推特、個人論壇,或被維基列為黑名單之媒體是不能引用

B.不是有媒體報導之來源都可超錄至條目,自己要過濾內容真偽偏頗,不客觀的就不要取用。如無法判斷引用,那也應取相對反方媒報內容,這叫平衡敘述,由讀者自判,但最好不要如此,只要將偏頗媒報去除即可,不必弄得這麼複雜。一旦發現有引用爭議性之來源內容,依方針是要做移除,這點很重要。

C.或許又問,怎知某媒體報導視真偽或偏頗,可多篇媒體比較得知,或維友提供其他事證,如書籍、有報導之視頻..。以"八百"警察用鋼剪甩剪民眾之視頻,可推翻M原寫..民眾看員警摔下而鼓掌是幸災樂禍之意,這是鄙視抗爭民眾之不良心態。但事實是警察用鋼剪甩剪民眾,自己差點摔下,試問警察可如此對待民眾嗎?他剪甩而自摔,民眾當然慶幸拍手,這是正常之反應。這視頻是真實,我們有眼睛有心去看,不是M說的看心情寫故事,這心態很差。如該是頻是媒體放上,就可引用,但雖因是民眾放上,我加述-警察用鋼剪甩剪民眾之視頻,沒錯是原創,但他呈現事實,但我們寫維基要憑良心,不能顛倒是非,故就此,我以M原該引用內容是有爭議,但視頻無媒報,我加的警察用鋼剪甩剪民眾之視頻段是有原創之虞,所以我也不堅持加述,以此請示AT管理員處置,覆-刪除該段是必須的。

4.Mydjsoundy在"八百與繆德生"二個條目之編輯太雜染,內容不客觀,有管理員及其他維友修成當前版本,我看了都很佩服,這種客觀與簡要之編述,我都自嘆不如,Mydjsoundy要多學著。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1. 那你何不指桑罵槐,別讓我事不關己呢?且我有提到你在反駁他嗎?真相確實只有一個,你加入原創內容,別人不接受,你又不接受別人。
  2. 我再去閱覽一下討論頁前面(WP:TLDR),看到了「倘Mydjsound若堅持他對我非,他為何要二、三次來刪除此"自己原編寫的整段"內容,他是心虛,可讓維友看視頻來檢視真相啊,但他不敢,因爭論後之真相會讓他難堪,所以他屢刪,但我還是堅持回述真相。」別人願意接受自己錯誤,想刪除內容,你不AGF,反而一直回退內容。你居心何在?
  3. 無挑釁,大老早就發出這種內容
  4. 且先前你說的管理員認同的版本,不好意思,全保護不等於認同此版本
Chinuan12623 (留言貢獻)

1.那你何不指桑罵槐,別讓我事不關己呢?)。我是假定,而你是氣話,成熟之人,不該此語。我怎同M之水平,指桑罵槐於你,問你初心,你願意讓人指桑罵槐爽罵,不要為了支持你的論點,做出違背初心的稚語,一定要改掉。

2.且我有提到你在反駁他嗎?)。摘 :倒是你一直要"反駁",知道的人只會越來越多。

3.你加入原創內容,別人不接受,你又不接受別人?)。注意,這只是爭論"過程",請注意其"結果"是-我以M原該引用內容是有爭議,但視頻無媒報,我加的警察用鋼剪甩剪民眾之視頻段是有原創之虞,所以我也不堅持加述,以此請示AT管理員處置,覆-刪除該段是必須的)。是我提出"化解之道",M只是一味爭論,無提"化解之道"。

4.別人願意接受自己錯誤,想刪除內容,你不AGF,反而一直回退內容。你居心何在?)這你把M說的太良善了,M願意接受自己錯誤?應該是說他在保護自己,因我如把事實完整呈現,只是突顯他的偏頗編輯心態,所以他乾脆刪他原先內容。再問,如M是真心願意接受自己錯誤想刪除內容,那為何在我請示管理員作法,裁核該刪,我也刪之後,他還動不動就提此事屢說我是"看心情說故事",這就映證他心中始終"不認為自己是錯誤,想刪除該內容。

5.說無挑釁?)。這你太離譜,也搞錯了,那是发现人:ŚÆŊŠĀ提報的,不是我。而我回應是:不要把正當提刪與惡意提刪混為一談惡意提刪真正挑釁的是M提的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04#User:Chinuan12623,你去看該頁有8人保留,無人反對,所以我認同此-快速保留擾亂性提報,且未見有違WP:USER之處-ŚÆŊŠĀ 看法。

6."大老"早就發出這種內容?)。或許這才是你一直袒護M之原因,在維基沒人會稱?是"大老",感覺你對他貌似崇拜,但以M之條目編輯手法粗超不客觀,又短期內Mydjsound被3人警告過6次,封禁2次,"大老"詞對他是天差地別,M在維基一年,維友對此人員資歷多以"新人"或"資淺"維基人來泛稱,你如在公眾頁面說到Mydjsound是維基大老,只是拉低你的水平,要注意。

7."大老"早就發出這種內容?)。這種內容是上不了檯面,不要說我會修改,"別人"就已回退過他,你再看"別人"修改的當今版本:

八百壯士衝突案是2018年4月在中華民國臺北市發生的一場警民衝突。由中華民國部分退伍軍人組成的團體八百壯士,因反對民主進步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對退伍軍人退休金制度的更改,於該國國會附近遊行陳抗,卻和中華民國警方發生衝突,警民皆有受傷情況。)這才是客觀中立之述,有水平之編輯。

8.且先前你說的管理員認同的版本,不好意思,全保護不等於認同此版本?)。你又誤解了:

請注意"繆德生"有二次編輯爭議保護,第一次是保護在O管理員調節中和的版本,在詳細條目討論後,才有該編輯爭議"處理涵義與要旨"-即讓繆德生的條目1.回歸單純的敘述。2.不寫太多抗爭送醫、臆測、爆料,因非關鍵死因之雜述。3.採用管理員前次之"中和調節"涵義與方式。故後續有5、6位維友也是以此版本來編修),此段與討論Mydjsound可能不知,才在後來以違反前項"處理涵義與要旨",屢屢添加了爭議內容,才有"第二次的保護"。 

又第二次是保護在"Mydjsound的版本"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B9%86%E5%BE%B7%E7%94%9F&diff=next&oldid=49336069 ,M在"繆德生"編輯戰後,我提出的Talk:繆德生#研處此同上一次之爭議編輯內容,要M去體會其修編之手法與含義,更通知了請四位管理員來核處皆無異議後,據此,才來移除Mydjsound之此段爭議編輯,至當合宜。

9.全保護不等於認同此版本?)。這我當然知道,但你也要明暸,保護時期之"討論中",如有"絕大多數"的討論認同意見,要對保護版本之某段、句、字進行修改,就可提出"編輯請求",管理員不應拒絕。全保護不等於認同此版本,就"八百"來說,爭議時保護之版本不管是在誰的版本,然因討論時只有M.C雙方各持理據,並無第三者加入認同或支持M或C意見,就慣例,旁觀之社群是對"當前"版本是無異議,間接來說是認同的。如果M也同我提出的Talk:繆德生#研處此同上一次之爭議編輯內容 之具體方案,供社群或管理員議處,如獲"絕大多數" 或"無異議"之認同,當然就將依Mydjsound之方案為之,問題是沒有,從頭到尾就是他我各持理據。我此一解釋,在任何條目處理"編輯爭議"作法皆同,與全保護不等於認同此版本 並無衝突,這是通例。

10.你要特別注意,Mydjsound不是維基大老,M在維基一年,維友對此人員資歷多以"新人"或"資淺"維基人來泛稱,所以曾有管理員要我體諒M這位新人,但體諒也要讓人能去尊重之前提下。Mydjsound不太理解方針規則,老是曲解,不太會用模版與舉報,錯用或錯報,影射人攻詞句一卡車數十句。坦白說,管理員群對Mydjsound很寬厚,以他犯行才處份二次10天,我想可能認為他是新人,要是資深用戶,至少一個月起跳,Mydjsound要珍惜,搞影射耍聰明,管理員會看不出,你啊,莫入M泥陷中,若拗說他是受我刺激,應說是他情緒管控欠佳,我訴之於理,這樣就會讓他露出暴躁本性,那在現實社會將何為,在現實社會以M的影射人攻詞句一卡車數十句,若被告,早就被告被判罰,還能繼續大放厥詞。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亂斷句,是大"老早",不是"大老"早,時逢半夜,無自行重讀語句。且WP:TLDR,你打得越多我越不想看,要就連結加摘要,不然就直接說重點。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最後,自行閱覽User talk:Jasonnn~zhwiki,我此次較收斂,還沒刻意人身攻擊,永遠覺得自己都對的人太多了。很顯然的,你也不會覺得自己有任何過錯,得饒人處且饒人,到你這歲數與文化水平,應該早已明白。

Chinuan12623 (留言貢獻)

我本連結加述,你要有心,不會看不懂,你若無心,我說東你也會看成西。

依我理解,對你直接說重點,摘的少,你反而錯解。

不必急,慢閱。你如想在維基多點貢獻,多些權限,我說的,對你有幫助。

在現實社會,我常做公益,怎會不知得饒人處且饒人,到我這歲數與文化水平,就是對某些過錯之人,能教得教,不自掃門雪,我對自己晚輩從不寬貸,是非分明,在社會上正己,才能生存。

很顯然的,你也不會覺得自己有任何過錯?)。因你不認識現實社會的我,我的朋友要找出我過錯很難,所以我在職廿餘年未受任何處份,這在公務部門很少有人如此,因我自律甚嚴。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Chinuan12623 (留言貢獻)

你連結的很好,但這不是挑釁他,而是教他、指正他觀點,正確之說明,你將該內容套用至現今"他人"修編之條目當前版本即可知,你如能領略我所說,對你很有幫助。

所以-教變挑釁、回應變反駁、依理回應變相互追擊...一念之差,天差地遠,希望你有所體會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你說的對我再有幫助,對你自己,以致後面撰寫條目,與他人發生編輯爭議,仍無幫助,因你不會覺得自己有錯,得理不饒人,不懂得解决爭議。到最後,最嚴重的情況就是和jasonnn~zhwiki一樣,他也覺得他很有理。曾想幫他的人也漸漸無奈離去。

另外,拜託你,正確使用標點符號,一下小字形,一下半形符號,看了就煩。

此貼文已由吉太小唯隱藏(歷史
Mydjsound (留言貢獻)

謝謝,辛苦了,理會他,只是浪費口舌

Chinuan12623 (留言貢獻)

我只會跟別人探討,這是增加基本功。我不會說好聽話,"常去"他人處,去取暖說什麼-謝謝、辛苦

討論頁的標點符號、字形,有些是用複製,不再轉換,旨在節省時間。正式編撰條目我不會如此。

曾想幫的人也漸漸無奈離去?)。這你想太多了,可從我被提刪條目都被保留下來,可知認同我的管理員和維友人一大堆。另提醒你,我寫的條目"每篇"都是DYK、優良、典範條目,層級尚高,你多慮了。

還有,一般人都會有與他人發生編輯爭議之情況,要平常心看,但若最後的編爭與版本討論,是以你的為准,那你就是訴之有理,那就是成功。M與我編爭"八百"、"繆德生"最終是以我為准,所以我是有理之ㄧ端,M應深切了解他之問題所在,希望你也能體會。

但從你看了就煩?)。可知你已被M影響,才會有此不善措辭,多說無益,隨你,停述。

吉太小唯 (留言貢獻)

越看越像,不多說。心有靈犀一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