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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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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良知,即是指通过自省以实现良知[1],是明朝大儒王阳明创立的心学的核心思想之一。“致良知”学说对后世儒家汉字文化圈都有深远影响。“致良知”是中国儒、释、道三家思想融合的产物[2]

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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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一词,出自孟子的著作《孟子·尽心上》: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虑而知者 ,其良知也。

而儒家经典《大学》也有“致知在格物”的语句。

阳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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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良知”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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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心的本体,认为“至善者,心之本体”。而“心”与“良知”的关系在王阳明《传习录》中有明确描述,是[3]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

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若无有物欲牵蔽,但循着良知发用流行将去,即无不是道。

王阳明的“良知”概念,出自孟子,但又有进一步的阐发。王阳明认为“良知即天理”。王阳明采纳结合了《大学》中的“致知”思想,遂提出“致良知”之说。当时明朝中叶,传统的程朱理学已走向死板僵化,与科举紧密结合,走向形式化。而理学在理论上没能有大的突破。王阳明提出“致良知”新说,是儒家的一大理论创新[3]。“致良知”可以看作是一种实践论。王阳明虽认为“良知”是“心”的本体,但也倡导“良知是虚,功夫是实,知行合一”,说的是在本体上虽无需用功,但认知与实践、功夫与本体应该融会贯通,合为一体。

“致良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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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阳明弟子王畿的《刻阳明先生年谱序》记载,王阳明是在谪居贵州龙场极端困苦的环境下提出“致良知”之学的,史称“龙场悟道[3]

自幼即有志于圣人之学。盖尝范例于辞章,驰骋于才能,渐渍于老释,已乃折衷于群儒之言,参互演绎,求之有年而未得其要,及居夷三载,动忍增益,始超然有悟于‘良知’之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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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社会科学大词典》. 彭克宏主编 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989 第96页. [2021-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5). 
  2. ^ 作者:何静. 论王阳明的致良知说对儒释道三教的融合. 前线. 2013-04-30 [2014-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中国大陆)). 
  3. ^ 3.0 3.1 3.2 杨帆. 王阳明的“致良知”思想.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年2月18日 [2014-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1月15日)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