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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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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贶(16世纪—17世纪),崇勋广东广州府东莞县南畬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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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贶是万历七年(1579年)的举人,曾婉拒首辅赵志皋在试场中召见他,二十年(1592年)会试副榜,授道州学正;他学问渊博博,操行清慎,奖励士子,不收贿赂,上级多次推荐,负责顺天应天乡试取录多位名士。之后他升任富川知县,有廉明名声,当地瑶族人被朝廷征讨,在途中得他争取才作罢,瑶族人因此漏夜投金在他留宿的旅店,他发现后责备对方并归还金钱。

其后谢贶转职建昌通判,征税有法而不扰民,代理广昌县事决狱精明,没有冤狱,拘捕罗织八人为盗的武官,又揭发奸人曾儒陷害刘文汉杀其家奴,一时人称活城隍;然而他性情亢直,不获上级所喜,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辞官回乡,不再前往城市,和伯兄友爱,得到乡人重视,死后门生郑三俊为他写下墓志[1][2][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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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东莞县志·卷五十九·人物略六》:谢贶,字崇勋 阮通志 ,南畬人,才品卓荦,登万厯七年乡荐,相国赵志皋见其闱中牍才,而贶不往见,二十年中乙榜,授道州学正 张志 。贶学问赅博、操履清慎,门墙之下褒贤励,不肖毫无所私 《湖南通志》 ,当道征文踵至,分校南北两闱所得皆才士;陞富川知县,以廉明着声,富川民猺杂处骁跋,王明素与猺隙,请讨于两台,师行之有日矣,贶力争得罢,偶勘事入其乡,猺人暮夜投金旅宿而去,责而还之。寻转建昌通判,征输有法,民不扰而乐输 张志 ,摄广昌县,决狱精明,刑无冤滥 彭志 ,有武健罗织八人为盗,摘发其奸得释,猾者曾儒与刘文汉为隙,格杀其家奴投阱,事发往验,执旁观者数人分鞫,立得其情,一时啧啧称活城隍云 张志 ;然情抗直,不能多得于上官,三十二年解组归 张志 ,归后足迹不至城府 阮通志 ,与伯兄友爱尤笃,为乡评所重,及卒,门人郑三俊为其志墓。 张志
  2. ^ 光绪《道州志·卷四·职官》:谢贶,府志【云】东莞举人,万历二十四年任道州学正,赅操博履,清慎门墙之下,褒贤励不肖,毫无所私,人称有明二百余年师范。
  3. ^ 光绪《富川县志·卷九·宦绩》:谢贶,广东东筦举人,知县事德政八人,口碑载道,升建昌府通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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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东莞县志》·卷五十九·人物略六
  • 光绪《道州志》·卷四·职官
  • 光绪《富川县志》·卷九·宦绩
官衔
前任:
陈伊训
明朝道州学正
1596年-万历年间
继任:
王有容
前任:
朱灿然
明朝富川县知县
1598年-1602年
继任:
高一福
前任:
萧士纯
明朝建昌府通判
1602年-1604年
继任:
华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