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赞(?—?),河东人。唐朝官员。
历官礼部郎中、吏部郎中、中书舍人,后升迁为户部侍郎。卢杞以赵赞为判度支,任上巧立名目,专事搜括。最后唐德宗奔走奉天。建中四年(783年)十二月十九日,贬为播州(州治在今贵州省遵义市)司马[1]。